能源政策面临考验:四个问题领域,一个系统性故障——中央计划控制与监管过载之间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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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Google 上更倾向于选择 Xpert.Digital。ⓘ发布日期:2026年7月10日 / 更新日期:2026年7月10日 – 作者: Konrad Wolfenstein
能源共享实际上已经失败:为什么你仍然无法与邻居共享太阳能电力
能源政策盲目摸索:危及德国能源转型的四大难题
数十亿美元用于燃气发电厂:谁最终将为新的容量市场买单?
2026年夏天的德国:能源转型——战后时代最雄心勃勃的经济项目——正面临着陷入政府微观管理和监管过度泥潭的危险。政府非但没有为市场和私人投资者提供可靠且技术中立的框架条件,反而以越来越深入、越来越缺乏协调的方式干预技术细节。无论是成本高昂的新型电厂容量市场、近期修订的《建筑能源法》中存在的宪法灰色地带、关于热泵补贴政策反复无常的政策调整,还是被官僚主义扼杀的“能源共享”计划:所有这些迹象都表明,该系统存在长期缺陷。这项政策因其对中央计划细节的执着,反而制造了原本旨在消除的不确定性,最终给气候、经济和消费者钱包带来灾难性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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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国家成为自身转型最大的障碍——2026年夏季对德国能源政策的令人不安的评估
德国能源体系转型是战后历史上最雄心勃勃的经济政策项目之一。其目标包括:到2045年实现气候中和、彻底淘汰煤炭、建筑行业脱碳以及在电网各层级广泛部署可再生能源。相比之下,未来二十年需要调动的投资规模令人震惊。然而,与此同时,2026年夏季主导议会和监管程序的四项能源政策决策,每一项都以其独特的方式暴露了同一个系统性问题:国家正逐步承担本应属于市场的任务,并且越来越注重细节,从而反而造成了其原本希望通过干预消除的规划不确定性和资源分配效率低下问题。.
这四个问题——新的《电力供应安全和容量法》(Strom-VKG)、经联邦宪法法院挽救的《建筑现代化法》(GModG)、彻底重组的热泵补贴计划以及能源共享监管方面的失误——并非孤立事件。它们都是同一根本问题的征兆:政治体系深陷于具体技术决策的运营管理之中,从而损害了私人投资的基本制度前提。.
九吉瓦电力随时可用:国有电力市场虽是必要的恶,但其设计缺陷本可避免。
随着基民盟/基社盟和社民党组成的执政联盟通过《电力供应法》(Strom-VKG),议会通过了一项决议,其能源政策影响不容低估。该法案规定,2026年将对总计9吉瓦的已保障发电容量进行招标,分两批进行,每批4.5吉瓦,招标日期分别为9月8日和12月29日。此外,2027年5月还将进行2吉瓦的招标。这些新建电厂的使用寿命为15年,且必须兼容氢能;自2045年起,必须实现完全的碳中和运营。该法案将保障电力供应的紧迫性与长期的脱碳目标联系起来——仔细分析后会发现,这种要求之间存在相当大的矛盾。.
政府干预的根本理由源于一个众所周知的市场失灵:即纯能源市场中所谓的“资金缺失问题”。光伏和风力发电日益占据主导地位,使得一年中许多时段的边际成本接近于零。传统电厂仅在风能和太阳能发电量较低或需求高峰时段的少数几个小时内发挥可靠的备用容量作用,在这种市场条件下,它们已无法为其高昂的固定成本进行再融资。如果没有政府对现有容量的存在和可用性进行额外补偿,容量短缺将逐渐加剧,对能源密集型工业区构成真正的供应风险。从这个意义上讲,容量机制并非可有可无,而是系统性的必需品。.
然而,经济方面的批评并非集中在法律是否应该通过上,而是集中在法律的实施方式上。德国新能源产业协会(bne)和太阳能协会一致批评,尽管近期有所改进,但招标体系的结构性缺陷仍然有利于燃气发电厂。最初提出的储能技术十小时标准——即要求电池储能系统能够连续供电至少十小时——在议会审议过程中有所放宽,改为系统在中断供电三小时后即可充电至80%,而非一小时。但德国太阳能协会(BSW-Solar)首席执行官卡斯滕·科尔尼格(Carsten Körnig)冷静地指出,真正的技术中立性仍然缺失,电池储能系统在计划中的电厂招标中仍然处于结构性劣势。尽管电池储能的减值系数(0.89)高于燃气发电厂(0.85),但基本的招标体系及其对最低输出功率和持续可用性的要求仍然有利于传统发电方式。.
更严重的是欧洲法律的不确定性。《电力供应法》(StromKG)规定,欧洲制造的零部件最低配额为50%。这些保障电力供应的指标不再仅限于可再生能源,也适用于燃气发电厂,这可能构成对欧盟内部市场的非法干预。在德国联邦议院做出决定时,欧盟委员会是否会批准这项措施作为国家援助仍未可知——这对电厂运营商的投资前景构成重大风险。此外,投票前最后一刻将投标上限从每兆瓦17.3万欧元提高到24.4万欧元,表明政府最初的成本估算过低。就此次招标的总装机容量11吉瓦而言,新的上限意味着每年的成本将高达数百亿欧元,这笔费用必须通过提高电网收费或直接拨付预算资金来弥补——这将进一步加重德国本已高企的工业用电价格。.
在此背景下,反对党的抵制尤为引人注目。不仅左翼党和绿党,就连德国选择党也投票反对这项法案——尽管他们的理由截然相反。绿党批评该法案缺乏技术开放性和气候路径不完善,而保守派批评者则反对国家干预和过高的成本。这种政治格局表明,容量市场并非技术中立的解决方案,而是一个极具争议的政治项目,它会对技术、参与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分配产生重大影响。.
宪法法院维护一项气候专家认为危险的法律:建筑现代化法的困境
左翼党针对《建筑现代化法案》向联邦宪法法院提起的宪法诉讼被驳回,这意味着从形式上看,该法案现在可以顺利实施。然而,这一法律裁决在实质上毫无意义。法院认为原告未能充分证明其获得法律保护的必要性——这纯粹是程序性的驳回,并未对该法案本身的合宪性做出任何明确表态。尽管如此,气候联盟(一个由气候和法律专家组成的无党派组织)早在2026年5月发布的一份简短报告中就已指出,《建筑现代化法案》目前的版本几乎肯定违宪。该专家意见的核心论点是:完全取消供暖系统65%可再生能源的要求,造成了监管结构上的漏洞,使得现有的化石燃料供暖系统可以在宪法规定的2045年气候中和期限之后无限期地继续运行——这违反了联邦宪法法院2021年的气候裁决。.
《建筑能源现代化法案》(GModG)是基民盟/基社盟和社民党联合政府试图从根本上重组前联合政府通过的《建筑能源法案》的尝试。这份由经济事务部起草的166页草案立即废除了原先65%可再生能源的强制性要求,代之以所谓的“生物阶梯”概念:自2029年1月起,新安装的燃气和燃油供暖系统必须使用10%的气候中性燃料,例如生物甲烷或合成燃料;到2030年,这一比例将提高到15%,到2035年提高到30%,并计划到2040年达到60%。此外,业主在安装新的化石燃料供暖系统时,还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税、燃气网络费用以及生物燃气组件成本的50%。.
从经济角度来看,《德国能源现代化法案》(GModG)存在诸多结构性风险,其影响远不止于政治辩论。最根本的问题在于计划中的气候中性替代品的供应和价格。科隆德国经济研究所(IW)的能源与气候经济学家马尔特·库珀及其同事计算得出,建筑领域生物能源转型所需的生物甲烷和合成燃料的供应量根本无法满足需求。与此同时,航空、航运以及基础工业化学品和钢铁生产等行业也需要稀缺的生物质能和绿色氢能,而这些行业目前尚无其他技术替代方案。人为地增加供暖行业的需求将推高这些战略资源的价格,从而使家庭陷入过高的成本负担,并增加其他关键行业脱碳的成本。.
德国气候保护专家委员会发布了一份政治敏感的量化评估报告:该独立小组认为,德国政府对《德国气候变化现代化法案》(GModG)所预期的气候保护效果过于乐观。根据该法案允许的排放量,实际排放量可能比预期高出6000万至1亿吨二氧化碳。如此大的减排缺口将立即产生财政后果,因为如果德国继续未能遵守相关规定,将根据《欧洲减排努力分担条例》向欧盟支付巨额罚款。德国经济事务部也承认,该法案目前尚未包含2045年后的任何条款,生物能源转型的后续阶段也将在日后确定——这种开放式的监管框架迫使投资者在信息不完整的情况下做出长期决策。.
这一发现背后的核心制度经济学信息是:德国《建筑现代化法》(GModG)试图通过“生物阶梯”(一种逐步提高沼气产量的系统)来实施滚动式技术要求,从而纠正建筑行业的市场失灵。然而,该法允许在2029年以后继续使用油气供暖系统,同时也造成了一种路径依赖,由于二氧化碳价格上涨和绿色天然气成本飙升,这将损害这些系统的长期经济可行性。这种锁定效应是可以预见的:任何今天安装新的燃气供暖系统的人,20年后都将面临高昂的运营成本,因为需要支付昂贵的混合费用,或者不得不再次投资。这并非对国家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
社会再分配而非气候控制:改革后的热泵补贴及其经济后果
很少有融资改革像政府支持安装环保型供暖系统的新规那样,对持续的盈利能力计算产生如此突然而深远的影响。2026年7月9日至20日期间,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的门户网站完全停止接受新的申请,因为KfW和联邦经济事务和出口管制局(BAFA)必须调整其系统以适应新的情况。全新的规则将于2026年7月21日起生效。.
改革要点明确:首套住宅的最高合格投资额将从3万欧元降至2.8万欧元,此后每六个月再降低750欧元,直至2030年大幅下降。此前为20%的气候速度奖励,自7月21日起将降至16%,此后每六个月也将降低4个百分点。采用天然制冷剂等高效技术的节能热泵的能效奖励以及生物质供暖系统的减排附加费将被彻底取消。这些环保奖励将被大幅扩展的基于收入的补贴体系所取代。年应税收入不超过3万欧元的家庭将获得40%的收入奖励,此后,随着收入的增加,奖励比例将逐步降至10%,直至年收入达到5万欧元。此外,还引入了家庭补贴:每增加一个未成年子女,相应的收入上限将增加1万欧元。.
对私人家庭成本效益计算的影响十分显著。从2026年10月起,家庭应税收入超过5万欧元且无子女的高收入者,其热泵最高可获得12,880欧元的补贴(符合条件的成本为2.8万欧元,补贴率为46%,包括基本资金和降低后的气候速度奖励)。到2027年4月,由于符合条件的成本(27,250欧元)和气候速度奖励(12%)均有所下降,最高补贴将缩减至11,445欧元。因此,任何希望安装昂贵的地下水热泵但无法证明自己收入较低的人,都将在短短几个月内面临数千欧元的补贴减少。.
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德国政府的这项改革造成了职能模糊不清的问题。对气候友好型供暖技术的补贴是一种资源配置政策工具:其目的是将积极的外部性内部化,并激励市场比不受影响的价格机制更快地采用社会期望的技术。与收入无关、且与补贴投资的二氧化碳减排效应保持一致的补贴,才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有效工具。然而,通过将供暖补贴主要与收入限制和家庭状况挂钩,执政联盟实际上是将一项气候政策工具转变为一项社会福利转移支付计划。从社会政策的角度来看,这种转变或许情有可原,但从经济角度来看,它使得大多数投资者的补贴结构变得难以预测,并大幅增加了行政成本。.
供暖补贴政策时断时续的根本问题在于其对整个价值链造成的毁灭性信号影响。热泵安装商、批发商和制造商在2024年上一轮补贴高峰过后仍在努力稳定产能。如今,补贴申请再次冻结,加上补贴制度的全面改革,导致订单延期和计划取消潮。生产规模经济对于进一步降低热泵单位成本、使更多人能够负担得起这项技术至关重要,但这些需求波动却永久性地阻碍了规模经济的实现。然而,从长远来看,正是这些降低成本的途径可以减少政府补贴的需求。联邦政府这种前后矛盾的补贴政策无异于自掘坟墓。.
此外,改革背后还有财政方面的考量,这些考量在政治上令人不安,但必须公开讨论:削减供暖补贴主要是出于预算方面的考虑。为节能建筑提供联邦补贴的气候与转型基金(KTF)面临着巨大的整合压力。然而,如果气候保护投资表面上出于公平考虑,实际上却主要受制于预算限制,那么能源政策作为可靠的长期监管框架的公信力就会丧失。.
从2027年第一季度起,一项受欧洲政策驱动的增值奖励计划也已提上日程:对于欧盟以外生产的热泵,基本补贴将降至15%;而对于欧盟生产的设备,将在基本补贴的基础上额外增加15%的奖励。这一保护主义因素为本已复杂的补贴结构增添了产业政策控制的又一层面。尽管此举出于战略性产业主权的考量,但同时也使补贴结构更加不透明,并可能刺激企业选择次优技术,因为补贴的减少使得价格更低的非欧洲产设备不再是个人最经济的选择。.
创新型光伏解决方案,可降低成本(高达 30%)并节省时间(高达 40%)
从法律到欺骗性包装:联邦网络管理局如何削弱能源共享
电力共享如同一个虚假的波将金村:法律承诺与监管空洞之间的能源共享
在德国当前的能源政策中,没有哪个问题比能源共享更能凸显政治抱负与监管现实之间的巨大差距。其愿景令人振奋:拥有屋顶光伏系统的家庭和小企业应该能够与邻居和当地能源社区的其他成员共享剩余电力,而无需面对繁琐的官僚程序。欧洲在奥地利和意大利已经证明,这种模式在实践中行之有效。在奥地利,目前已有数千个地方和区域能源社区投入运营,智能电表覆盖率约为95%,中央数据交换平台(EDA平台)实现了标准化计费。然而,根据目前的行业估计,在德国,只有4%的计量点配备了智能计量系统——这种结构性缺陷从一开始就对德国能源共享模式的整个理念提出了相当大的质疑。.
自2026年6月1日起,根据《能源工业法》(EnWG)第42c条,德国的能源共享已合法化。该法规定,配电网络运营商有义务在其网络覆盖范围内实现电力从生产商到消费者的供应;自2028年6月起,跨网络区域也应实现电力共享。公民能源协会和创新型市场参与者对此寄予厚望。然而,该法规生效仅几周后,联邦网络管理局第六分局的一份声明却引发了相当大的混乱,实际上相当于监管机构承认自身监管失败:该机构宣称,所谓的“服务模式”(即在法定能源共享法规出台前就已存在的供应商模式,其中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充当生产商和消费者之间的中介)完全符合《能源工业法》第42c条的要求,因此网络运营商无需承担任何进一步的实施义务。.
这一声明的法律和经济爆炸性在于其隐含意义。公民能源联盟明确指出:如果联邦网络管理局将法定参与权简化为传统的供电模式,公民能源社区和积极参与的公民将被排除在外。这种愤怒源于法律文本中的一个具体矛盾:《德国能源工业法》(EnWG)第42c条明确赋予消费者选择供应商签订补充电力供应合同的权利。然而,联邦网络管理局所推崇的服务模式却迫使消费者使用一家既是直接销售商又是剩余电力供应商的服务商——这直接违背了法律赋予的供应商选择自由。联邦网络管理局尚未就如何解决这些矛盾作出回应。.
监管机构认为,由电网运营商协调电力供应和消费会给他们带来过重的负担,并危及平衡集团管理的原则。虽然这一论点在技术上站得住脚,但其本质在于政治考量:德国能源工业法(EnWG)第42c条赋予立法者一项法律权利,而监管机构现在认为在既定程序下该权利在技术上不可行,因此转向了已知的替代方案。从交易成本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这一发现至关重要:只有当计量、合同设计、计费和结算的交易成本低于共享资源的经济价值时,市场才会出现。当监管机构自身承认,法律强制规定的协调模式将需要电网运营商进行大量的IT调整,并显著增加复杂性时,它实际上描述的正是这样一个市场:其基础设施成本超过了其经济效益。.
真正的失败在于制度层面。多年来,德国一直未能落实欧盟关于能源共享的指令,因为当时的联邦政府始终将服务模式视为一种充分的合规选择。当落实指令的压力最终变得难以承受时,一项法律的颁布虽然在形式上满足了欧洲的法律要求,但却未能建立真正实施所需的必要基础设施——智能电表的推广、标准化的市场沟通以及中央计费平台。能源市场专家Decarbon1ze的总经理Arwed Colell精辟地总结了这一结构性缺陷:柏林的立场始终是,服务模式使得欧盟指令的实施变得多余。如今,联邦网络管理局的裁决进一步巩固了这一结果:能源共享实际上被简化为一种供应商模式,而这种模式在《德国能源工业法》(EnWG)第42c条出台之前就已经存在——整个立法努力实际上并未带来任何改变。.
考察奥地利的情况可以进一步明确诊断:在那里,电厂运营商以每千瓦时约7美分的价格将电力出售给社区内的邻居——而不是通常集中式直接销售的3美分。这额外的4美分收入创造了真正的经济激励,而德国则完全没有这种激励,因为德国没有电网费用豁免、没有税收优惠,也没有类似的平台基础设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的卢卡·莫兰多蒂精辟地总结了这一结果:如果没有经济激励,能源共享仍然只是少数私人爱好者的业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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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上述四项发展,我们可以发现一个超越具体法律法规问题的模式。问题的核心在于制度层面:缺乏一个稳定、可预测且一致的监管框架,无法为私人主体——包括家庭、中小企业和投资基金——提供可靠的长期计算依据。能源投资的摊销期通常为10至30年。如今安装的热泵必须在2050年仍然具有经济效益。根据《电力供应法》(StromKG)从2031年起获得容量费的燃气发电厂,必须在2045年之前完成向氢能发电的转换,并在之后以气候中和的方式运行。如今进行投资的能源共享社区必须能够确信,监管机构会切实履行其法律保障的权利。.
在所有这些方面,德国能源政策在2026年夏季失去了公信力。热泵补贴在短短几年内第三次被彻底修改,这一次还伴随着严格的申请冻结。据著名宪法专家称,《德国能源现代化法》(GModG)岌岌可危,其中明确包含对2045年后的开放式规定。《德国电力供应法》(StromKG)仍在等待欧盟国家援助机构的批准,因此其真正的法律确定性尚待确定。能源共享模式已通过一项官方指令,从其法律承诺的形式缩减回之前的供应商模式。.
监管理论和实证产业经济学对此观点一致:企业和个人面对监管不确定性会提高风险溢价,这在实践中表现为投资附加费或投资意愿降低。鉴于上述不稳定性,任何人在当前适用的补贴条件下计算热泵、光伏系统或能源共享社区的经济可行性,其行为都是理性的——但仍然存在出错的风险。这种不确定性并非雄心勃勃的转型政策不可避免的副作用,而是立法实践过度依赖短期政治妥协而忽视长期制度可靠性的产物。.
解决这一结构性困境的出路并非在于制定更详细的融资方案或更复杂的招标规则,而在于范式转变,转向更简单、技术中立且通知期更长的机制。在欧洲排放交易体系和国家二氧化碳税中,可靠且可预测地提高二氧化碳价格,并辅以与收入无关的、针对可再生供热技术的固定费率融资原则,同时制定明确的多年减排路径,将向市场发出所需的信号。此外,还需要政府对电网基础设施进行大规模投资——特别是智能电表的推广——以及建立一个全国性的能源市场数字化平台。没有这些,全国范围内的能源共享、动态电价和灵活负荷管理都将无法实现。.
到2026年,德国家庭平均电价将达到每千瓦时37.2欧分左右,位列欧盟最高之列。与此同时,建筑行业却始终未能实现其气候目标。每一次监管政策的不稳定、每一次资金冻结以及每一次官方对法律权利的重新解读,都降低了德国对气候技术投资的吸引力,并推高了转型带来的社会成本。能源政策的效率并非意味着不惜一切代价地加速发展,而是指在政府支出最小化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吸引私人投资。以此标准衡量,到2026年夏季,德国的能源政策亟需进行大幅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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