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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国家对家庭征税时:已婚夫妇共同纳税制度的终结和免费共同保险制度的废除。

当国家对家庭征税时:已婚夫妇共同纳税制度的终结和免费共同保险制度的废除。

当国家向家庭征税时:已婚夫妇联合征税的终结和免费共同保险的取消——图片来源:Xpert.Digital

每月损失高达 1000 欧元:这就是计划中的税收改革将对家庭造成的打击——生育意愿受到压力。

### 已婚夫妇面临双重冲击:取消联合税务评估和共同保险究竟会带来哪些成本 ### 免费共同保险的终结?为什么数百万已婚夫妇即将面临新的支出 ### 社保计划取消:哪些人将很快因联合税务评估而支付更多费用——哪些人将免受影响 ###

家庭模式受到冲击:为什么国家要向唯一收入者征税

德国关于家庭税收和经济负担的辩论已达到新的高潮。国家家庭支持的两大基石正受到审视:社会民主党(社民党)力推取消新婚夫妇的收入分割制度,同时讨论取消配偶在法定医疗保险中的免费共同保险。支持者称赞这些计划是期待已久的现代化改革,旨在使女性摆脱兼职困境,并缓解技术工人严重短缺的局面。但对数百万家庭而言,这关乎生死存亡。这两项改革叠加起来,可能意味着许多已婚夫妇,尤其是那些传统的单收入家庭,每月净亏损高达数百欧元。这项举措是迈向劳动力市场更加公平的必要一步,还是仅仅是以牺牲中产阶级为代价,变相增加数十亿欧元的税收?本文将深入分析这些计划、具体数据及其深远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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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即社会政策——或者说:谁为社民党的改革议程付出代价?

改革方案并非对所有已婚夫妇的影响都相同。现有婚姻将完全不受影响,因为社民党明确规定,这些夫妇在收入分割方面享有既得权利。收入几乎相等的双职工已婚夫妇也不会受到影响,因为他们从收入分割中获益甚微甚至没有获益。免费共同保险的例外情况适用于有六岁以下儿童的家庭以及照顾亲属的夫妇。收入相等的双职工已婚夫妇甚至可能更受青睐,因为改革将在税收方面使他们与单收入已婚夫妇在结构上趋于平等——根据洛克伍尔的研究,如果将节省下来的资金持续用于提高儿童福利、提供更多价格合理的托儿服务以及提高育儿假工资,那么多子女家庭将从中受益。最大的受益者是那些双方都全职工作且收入没有差距的夫妇——恰恰是那些目前几乎不使用收入分割的夫妇。.

这正是整个改革辩论中最具社会争议性的矛盾所在。收入分担制度并非惠及高收入者,而是让那些因育儿、照料老人或托儿基础设施匮乏而不得不兼职或完全不工作的中等收入家庭受益。例如,一位兼职护士和一位全职卡车司机,或者一位兼职母亲和一位以技工为唯一经济支柱的伴侣,尽管他们并非上层阶级,却因收入分担制度和保险补贴的取消而遭受重创。另一方面,高收入者拥有更充裕的财力来应对损失,并且可以通过其他策略来减轻税收劣势。因此,这项改革不成比例地加重了那些无力承担高昂托儿费用、因而结构性地依赖于不对称劳动分工的低收入、单收入和兼职家庭的负担——这一结果直接违背了社民党的社会承诺。.

一项历史悠久的税收优惠

自1958年起,德国所得税法就规定了夫妻共同纳税。这项规定并非出于政治考量,而是联邦宪法法院于1957年2月21日裁决的直接结果。该裁决宣布当时普遍采用的不拆分纳税的共同纳税方式违宪。法院认为,增加双方均有工作的已婚夫妇的税负,违反了《基本法》中关于平等对待和保护婚姻家庭的原则。随后,立法机关制定了拆分纳税程序,作为一项符合宪法的共同纳税申报方式。.

夫妻共同纳税的技术运作机制清晰明了,但其分配效应却十分复杂:夫妻双方的收入相加,总和除以二,分别对每一半适用税率,最终的纳税额翻倍。通过这种方式,收入差距较大的夫妻可以从累进税制中获益匪浅。收入差距越大,绝对收入越高,税收优惠就越大。因此,共同纳税实际上成为了一种有利于收入差距悬殊的夫妻的税收再分配工具——而这正是其在德国税制中的目的和存在的理由。.

分拆机制如何运作——以及谁从中受益

要了解这项计划废除分居制度的具体影响,首先必须了解哪些家庭会受益以及受益程度。分居制度在一方没有收入或收入极低的情况下最为有利。对于年收入10万欧元的单收入已婚夫妇来说,分居带来的收益每年可达数千欧元。随着总收入的增加和收入差距的扩大,分居带来的收益会不成比例地增长——对于年收入高达56万欧元的单收入家庭来说,分居带来的年度净收益可达约2.1万欧元。.

对于收入不同的双职工已婚夫妇来说,金额虽然较小,但仍然可观。例如,如果一对夫妇的年收入分别为 5 万欧元和 2.5 万欧元,则每月净收益约为 45 欧元(每年 540 欧元)。如果收入差距为 7 万欧元和 2.5 万欧元,则每月净收益已达 146 欧元,即每年 1752 欧元。如果一方年收入 10 万欧元,另一方年收入 2.5 万欧元,则每月可获得的收益总额为 275 欧元,即每年 3298 欧元。因此,即使对于收入结构存在差异(例如,由于产假后从事兼职工作)的典型中等收入家庭而言,收入分割的税务影响也绝非微不足道。.

社民党的政治倡议——背景和时间表

2024年春季,社民党主席兼联邦财政部长拉尔斯·克林贝伊再次公开宣布了社民党的所得税改革计划。作为税制改革的一部分,克林贝伊力主废除现行的婚姻财产分割制度,该制度适用于未来缔结的婚姻。社民党议会党团强调,现有婚姻应受到保护——因此,财产分割制度仅针对新缔结的婚姻予以取消。社民党议会党团副主席维布克·埃斯达尔主张在2026年夏季前实施这项改革。.

社民党(SPD)反对这项改革的主要理由是其劳动力市场政策:他们声称,收入分割会造成不良激励,使女性陷入兼职工作的困境,并强化过时的性别角色观念。劳动力市场专家则认为,改革可以创造数万个全职工作岗位。事实上,受贝塔斯曼基金会委托的德国经济研究所(DIW)已证实,改革已婚夫妇的联合纳税制度,仅45岁及以上的女性就能新增多达17.5万个全职工作岗位。然而,这项提议在德国国内政坛引发争议:基督教社会联盟(CSU)断然拒绝。马库斯·索德尔称其为“隐性增税”,是对中产阶级高收入群体的“当头棒喝”。基督教民主联盟(CDU)的部分成员,包括联邦妇女事务部长卡琳·普里恩,则表示对改革持开放态度。.

第二条改革战线:取消免费共同保险

在收入分割争议的同时,德国政府正在讨论取消配偶在法定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中的免费共同保险制度。根据现行法律,未就业或仅有少量收入的配偶可以免费参加法定医疗保险,无需缴纳个人保费——这一制度几十年来一直被视为德国以互助为基础的保险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据《商报》(Handelsblatt)援引联合政府消息人士报道,政府计划终止这一机制,转而引入每月约225欧元的最低缴费制度——其中200欧元用于医疗保险,25欧元用于长期护理保险。.

根据德国法定医疗保险机构(GKV)的数据,这项变更将影响约246万至300万成年配偶或伴侣。只有家有六岁以下儿童或需要照护的受抚养亲属的家庭才能获得豁免。理论上,这246万受影响的个人每月需缴纳225欧元,每年可带来66.4亿欧元的额外收入。德国家庭协会已发出警告,称这将给数百万家庭带来巨大的额外经济负担。截至本报告发布时,最终的政治决定尚未出炉,因为卫生部长尼娜·瓦肯(基民盟)任命的专家委员会的报告尚待公布。.

具体数字:已婚夫妇究竟失去了什么

取消已婚夫妇的收入分割制度,并引入保险津贴,导致各类家庭每月净损失显著,但其总体影响却很少得到清晰的传达。.

对于双职工已婚夫妇——即夫妻双方均有固定工作且无需共同缴纳社保的家庭——损失完全源于分摊优势的丧失。如果夫妻收入差距为7万欧元至2.5万欧元,则每月净损失146欧元,每年净损失1752欧元。如果夫妻收入差距为10万欧元至2.5万欧元,则每年净损失将高达3298欧元。乍看之下,这些金额似乎可以承受,但必须考虑到,根据经合组织的数据,德国在全球税收和社会保障负担排名中已位列第二。.

对于单收入已婚夫妇或拥有一份固定工作和一份兼职工作的家庭来说,影响更为显著,因为配偶此前已享受免费医疗保险。在这些情况下,两项改革带来的损失是累积的。假设每月保险费为 225 欧元,平均税率为 25%,仅引入统一保险津贴一项就会导致每年约 2,000 欧元的净损失。再加上取消分摊优惠,此类家庭的总损失如下:单收入夫妇年收入为 50,000 欧元,每月净损失 571 欧元,每年净损失 6,848 欧元;年收入为 70,000 欧元,每月净损失 744 欧元,每年净损失 8,924 欧元;年收入为 100,000 欧元,每月净损失 981 欧元,每年净损失 11,768 欧元。受影响最大的是高收入家庭:对于年收入 56 万欧元的家庭来说,仅取消收入分割一项,每年的净损失就可能达到 2.1 万欧元,或每月 1750 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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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已婚夫妇联合征税?兼职陷阱如何使女性和劳动力市场陷入瘫痪。

结构性影响:兼职陷阱及其成因

对夫妻共同纳税制度真正的经济和社会政治批判远比关于欧元绝对数额的争论更为微妙。改革支持者的核心论点是,该制度从结构上导致已婚女性只能从事兼职工作甚至完全失业,因为共同纳税程序人为地提高了她们自身收入的边际税率。如果收入较高的一方已经适用较高的税率,那么其额外收入也将按相应的更高边际税率征税——这实际上降低了她们增加工作时间的积极性。.

德国经济研究所 (DIW) 受贝塔斯曼基金会委托进行的一项研究,通过实证研究证实了这一效应:在45至66岁的已婚兼职女性中,近一半的人表示,增加工作时间并不划算,因为这样做在经济上得不偿失。即使是那些婚后便全身心投入家庭的家庭主妇,也有近一半的人表示,就业对她们来说在经济上不可行。这一发现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就业率提高1.5个百分点,工作时间增加3%,理论上可以创造17.5万个新的全职工作岗位。鉴于德国目前严重缺乏技术工人,这一论点不容小觑。.

然而,这场争论并非单方面展开。也存在基于事实的反驳论点:据商业期刊《经济服务》(Wirtschaftsdienst)的一篇分析文章指出,收入分割制度体现了横向税收公平——它对总收入相同的已婚夫妇征税,无论收入在伴侣之间如何分配。废除收入分割制度实际上会惩罚那些有意选择分工的伴侣,即一方作为主要收入者,另一方作为照护者——这种生活方式在社会上仍然普遍存在,并受到基本权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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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分类:德国属于高税收国家

要正确评估拟议改革的范围,必须考虑德国税收和社会保障负担的整体情况。根据经合组织的数据,德国已是全球税负最重的国家之一:一对育有两个孩子的已婚夫妇,其中一人全职工作,另一人兼职工作,平均要将收入的40.8%用于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金——只有比利时的比例更高,为45.5%。经合组织的平均水平为29.4%。单身人士的情况更为严峻:德国的这一比例高达47.8%,在经合组织38个成员国中排名第二。.

在此背景下,令人震惊的是,计划中的措施将进一步大幅降低中高收入已婚夫妇的净收入——而且没有通过其他领域的减税或增加家庭福利来提供任何补偿。社民党在其政纲中声称,绝大多数有子女的家庭在基本儿童津贴的资助下经济状况会更好,而没有子女的中等收入者不会遭受任何损失。然而,这一说法与具体的净损失计算结果存在显著矛盾,对于年收入分别为7万欧元和2.5万欧元的中等收入已婚夫妇而言,净损失已接近每年1800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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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政策的影响:生育意愿面临压力

改革方案中的家庭政策层面或许影响最为深远。计划生育或已有子女的年轻夫妇,在有限的经济框架内做出关于就业和家庭分工的决定。近年来,住房、托儿和生活成本的不断上涨,已经给德国的计划生育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压力。两项改革措施叠加后,家庭净收入每月将显著减少500至近1000欧元,这可能会让年轻夫妇觉得不生育或推迟生育计划是合理的。.

有趣的是,科学界对此问题的共识并不明确。洛克伍尔基金会的一项研究指出,取消收入分摊制度甚至可能提高生育率——但前提是税收优惠与子女而非婚姻挂钩。该研究显示,如果税收优惠始终与子女挂钩,育儿假最高额度翻倍,托儿费用降低约10%,并提高儿童福利,生育率可能会上升5.7%。关键在于,这种对生育率的影响取决于全面的补偿方案,而仅仅取消收入分摊制度并不会自动产生这种效果。如果没有相应的儿童福利补偿,这项改革对人口结构的影响很可能是负面的。.

祖父条款和过渡安排:谁真正受到影响?

社民党的一个关键政治论点是,现有婚姻应当受到保护,改革仅适用于未来的婚姻。这一限制显著降低了政治上的争议性,但几乎不会改变其长期的社会影响。未来结婚的年轻夫妇是在现有法律确定性的前提下规划未来生活的——因此,取消新婚夫妇的收入分割制度,恰恰会影响到那些正在组建家庭的人群。.

关于免费共同保险,情况则有所不同:来自执政联盟内部的报告显示,现有权利并未得到任何保障。目前享受免费共同保险的人,一旦改革实施,每月需缴纳225欧元的费用——但有六岁以下儿童或需要照护的受抚养亲属的家庭除外。这意味着,数百万个因育儿假、照护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一方失业的家庭,将立即面临每年2700欧元的额外支出,且没有过渡期。.

批判性评价:改革的必要性与改革的后果

将改革辩论仅仅描绘成对家庭的攻击是片面的。税制现代化有其合理且基于事实的论据。现行的夫妻共同纳税制度于1958年引入,当时单收入家庭是主流,只有七分之一的婚姻中夫妻双方都有工作。如今,社会现实已发生根本性变化:双收入家庭已成为大多数,女性受教育程度空前高涨,劳动力市场正面临技术工人严重短缺的问题。在此背景下,对现行税制框架进行批判性审视完全合情合理。.

此外,现行的收入分配制度实际上加剧了结构性不平等:收入极高的单收入已婚夫妇获益最大,而收入总额相近但夫妻双方收入均等的家庭获益则显著较少。这并非左翼意识形态的解读,而是一项数学发现:收入分配制度对婚姻内部的收入平等分配产生了倒退效应,因为它倾向于一种使一方在经济上依赖另一方的模式。.

然而,关键问题不在于现有制度是否需要改革,而在于改革应如何设计以及能否得到公平的补偿。如果取消收入分摊制度,却不同时在其他领域减税或加强家庭福利,受影响的家庭将蒙受净损失。如果同时取消免费共同保险,却不将新增收入投资于医疗保健系统或家庭支持,数百万家庭将遭受双重损失——而国家最终每年将获得可能超过100亿欧元的额外收入,且这些资金的用途尚不明确。.

社会信号效应:税法如何体现价值观

税法从来都不是价值中立的。一个国家对家庭经济单位征税的方式,传递着一种社会政治信号,表明哪些生活方式受到鼓励,哪些生活方式受到歧视。现行的收入分配制度奖励夫妻双方不均等地分配有偿工作——无论是为了照顾孩子、老人、兼职工作,还是出于个人信念。废除这一制度,就等于向外界发出信号:国家偏爱夫妻双方都全职工作的模式,并认为其他模式不值得享受税收优惠。.

这就带来了一个根本性的矛盾:一方面,消除那些无意中迫使女性从事经济依赖型兼职工作的不良激励机制,是国家合法的目标;另一方面,强制所有已婚夫妇享受同等税收待遇,侵犯了宪法保护的自由塑造家庭生活的权利。那些出于个人信念而非结构性胁迫而自主选择分工,一方主要负责养家糊口的夫妇,将会因这项改革而受到惩罚。.

改革是必要的,但要适度,并辅以补偿。

计划取消新婚夫妇的联合征税,同时对之前享受免费保险的配偶实行统一的保险津贴,这两项措施加在一起,就其对财政的影响而言,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历史上已婚夫妇税负变化最大的举措之一。对于中等收入的单收入家庭来说,每月净损失500欧元到近1000欧元,在一个已经是经合组织成员国中税负最重的国家之一,绝非小数目。.

改革的必要性毋庸置疑,且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然而,如果改革仅仅取消现有的税收优惠,而不同时减轻家庭的整体负担或大幅扩大与儿童相关的福利,那么它将无法实现其家庭政策目标。只有当税收优惠与子女而非婚姻始终挂钩,并实施一套精心设计的育儿阶段家庭补偿方案时,当前的改革讨论才能真正推动德国家庭税法的现代化,而不仅仅是隐性地增加中产阶级的税负。.

该研究提供了几个清晰明确的替代方案。以下是简要解答:

真正的替代方案并非彻底改革,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三步系统性变革。财政部早在2026年4月初就提出了初步方案:所谓的“虚拟实际分割”,即收入较高的一方可以从其应税收入中扣除相当于最高免税赡养费13,805欧元的金额,另一方则按其较低的税率缴纳这笔款项。该模式既能保障双方的基本生活水平,又能减少收入差距过大时出现的不合理极端优势,并且符合宪法。德国经济研究所(DIW)计算得出,如果实际分割的转移支付金额等于基本免税额,每年将产生约100亿欧元的额外税收——主要来自收入最高的两个十分之一人群,而非中等收入人群。.

第二步是将这些资金持续地重新分配到与儿童相关的福利上:提高儿童福利金、无需申请即可自动发放儿童补贴、在社会保障体系中设立儿童税收抵免,以及扩大托儿服务范围,降低托儿成本。第三步,可以借鉴法国模式,引入真正的家庭收入分摊制度,分摊比例根据子女数量而非婚姻状况划分——从而通过税收奖励子女而非婚姻。这并非出于意识形态的废除,而是一项有针对性的现代化改革:减少高收入无子女夫妇的优势,增加有子女家庭(无论婚姻状况如何)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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