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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G法案草案侵犯中小企业利益

EEG 法案草案侵犯了中型企业的利益 - 图片:@shutterstock|Juergen Priewe

EEG 法案草案损害了中型企业的利益 – 图片:@shutterstock|Juergen Priewe

对个人消费的荒谬歧视

德国可再生能源法案 (EEG 2017) 规定可再生能源电力优先并入电网,并保证其生产商固定上网电价。虽然EEG被联邦政府认为在可再生能源扩张方面是成功的,但其经济和生态效率以及工业豁免等方面的讨论却存在争议。

根据法律定义(第1条第1款EEG),应有利于气候和环境保护

到 2025 年,可再生能源在电力供应中的份额将增至 40% 至 45%,到 2035 年将增至 55% 至 60%(EEG 2014 第 1 节第 2 段)。

修订《EEG》的第一份法案草案现已发布。联邦再生移动电动汽车协会 (BRM) 致力于优化中型企业、中小型市政公用事业公司和公民积极参与能源转型的条件。

只有通过光伏、风能、沼气(包括生物甲烷)、氢电解等存储技术以及电力和电动汽车的再生,化石燃料才能足够快地被取代,以抵消气候灾难。

不幸的是,根据 BRM 的说法,该草案只考虑免除氢电解的 EEG 税:

BRM 总裁 Peter Schrum 表示:“该草案明显带有大型 EVU(能源供应公司)的特征,这些公司希望实行寡头垄断,并将社区能源公司和中型公司排除在竞争之外。”

“我们呼吁所有行业协会努力加强那些已经实现能源转型的人的力量,这些人是拥有数百万选票的公民、中型企业和中小型市政公用事业,”彼得·施鲁姆继续说道。

“我们要求2MWp以下的光伏系统免除招标义务。”

“我们继续呼吁推广可再生电力的直接营销,而不是单方面允许能源公司营销社区能源。氢也是一个中型企业。还必须允许公民协会通过电网连接提供与分散式氢气电解捆绑在一起的 EE(可再生能源)电力,而无需从公用事业公司获取利润。其他任何事情都等同于剥夺公民的权力。

BRM 指出:“内部消费和直接营销是能源转型的支柱。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行业必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努力地为此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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