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消费的荒谬歧视
德国可再生能源法案 (EEG 2017) 规定可再生能源电力优先并入电网,并保证其生产商固定上网电价。虽然EEG被联邦政府认为在可再生能源扩张方面是成功的,但其经济和生态效率以及工业豁免等方面的讨论却存在争议。
根据法律定义(第1条第1款EEG),应有利于气候和环境保护
- 实现能源供应的可持续发展,
- 通过考虑长期外部影响(外部成本内部化)来降低能源供应的经济成本,
保护化石能源资源和 - 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的进一步发展。
到 2025 年,可再生能源在电力供应中的份额将增至 40% 至 45%,到 2035 年将增至 55% 至 60%(EEG 2014 第 1 节第 2 段)。
修订《EEG》的第一份法案草案现已发布。联邦再生移动电动汽车协会 (BRM) 致力于优化中型企业、中小型市政公用事业公司和公民积极参与能源转型的条件。
只有通过光伏、风能、沼气(包括生物甲烷)、氢电解等存储技术以及电力和电动汽车的再生,化石燃料才能足够快地被取代,以抵消气候灾难。
不幸的是,根据 BRM 的说法,该草案只考虑免除氢电解的 EEG 税:
- 最环保、最便宜的方法是自己使用自产能源。该法案草案延续了对个人消费的荒谬歧视。
- 扩张目标太低,因为 2030 年用电量定为 580 太瓦时,太低。
- 如果按照联邦政府的氢能战略,要在2030年再生生产100太瓦时的氢,将需要巨大的产能。无论如何,国内生产的 14 TWh 份额设定得太低了。只有当出口国提供(几乎)100%可再生能源时,进口氢气才具有生态和经济意义。否则,所需的交通和基础设施就无法合理。
- 即使国内只生产 14 太瓦时,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需求也会急剧增加。一方面是由于联邦政府在节电方面采取的措施完全不充分,另一方面是由于电动汽车和数据中心的扩张。
- 750 KWp 以下屋顶系统招标义务的扩大正在给公民和中型企业造成重大损害。
- 法律的理由明确为“专业计划者或投资者”服务,并认识到“竞争招标并不适合“私人投资者”和公民能源公司。演讲者明确希望排除大多数中型屋顶系统建设和运营的公民和公司。
BRM总裁彼得·施鲁姆(Peter Schrum)说:“该草案显然承担了大型EVU(能源供应公司)的笔迹,该公司执行了寡头垄断,并希望将公民身份和中等规模的公司排除在比赛之外。”
彼得·施鲁姆(Peter Schrum)继续说:“我们要求这些行业的所有协会为加强那些实现能源过渡的人而努力,而这些人是拥有数百万票,中等规模的公司以及中小型市政公用事业的公民。”
“我们呼吁高达2 MWP的光伏系统履行招标义务。”
“我们继续促进EE-Strom的直接营销,而不是单方面留下Evu的公民能源营销。氢还是中等规模的业务。公民的协会还必须能够通过网络耦合将其EE(可再生能源)发电,以通过网络耦合分散,而无需从EVU中获利。公民将使其他任何事情都无能为力。
BRM被卡住了:“自我消费和直接营销是能量过渡的支柱。为此,太阳能,风能和生物量行业必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战斗。”